2026年《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要点与实务全解读

日期:2026.05.20


《2026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于2026年5月11日正式施行,3张核心表式由中组部统一制式,新版施行后应使用新版,请咨询上级确认过渡期安排。本文梳理表单变化、流程调整和基层注意事项,供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考。


 

一、三张核心表,统一制式,不得自行印制

中组部明确规定,以下3张表由上级统一制式,各地不得自行设计或印制:

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新版)

新增:网络言行、校外/社会表现、征信情况考察记录栏

季度考察:手写纪实,不得批量打印补填

培养联系人:只能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得兼任(旧版可)

考察意见:必须写政治表现+思想动态+现实表现+不足,禁止空话套话

②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新版)

预备期写实:每月1次、手写纪实,重点写先锋作用和服务群众情况

新增专项栏:参加组织生活、党费缴纳、履职尽责考核

转正意见:明确"延期/取消资格"情形,与新细则一致

③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26修订版)

封面/内页:栏目调整,年份更新为2026年版

第一页新增:"政治面貌、政治立场、意识形态表现"专项栏

支部意见栏:增加"政治审查联审结论"栏

党委审批栏:细化"是否符合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结构导向"标注项


 

二、政审全面升级,多部门联审

新版政审要求大幅提升,不再是支部单独审查:

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执纪执法部门公安征信网信

审查范围: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含境外关系、网络平台账号

结论要求:必须明确"是否存在政治隐患、是否同意发展",签字盖章齐全


 

三、2014版 vs 2026版,主要变化对照

事项

2014版

2026版

入党申请人谈话

收到申请1个月内谈话

新增:阐释党员标准、端正动机、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积极分子确定

党员推荐,支委会研究确定

新增:网络言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全面考察

发展对象公示

公示要求笼统

不少于5个工作日,流动人员两地同步公示

支部大会召开

预审合格后召开

预审合格后1个月内必须召开,硬性时限

入党宣誓

审批后及时宣誓

党委审批后1个月内完成宣誓,可结合七一、国庆节点

集中培训

≥3天/24学时,线下

学时不变,可线上线下结合;未经培训一律不得发展

违规处理

依规处理

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终身追责,典型案例通报


 

四、过渡期,基层支部怎么做

第一步

立即联系上级组织部门,领取新版3张核心表(统一印制,不得自行复印旧版)

第二步

梳理现有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分批换表、补写纪实内容;至少在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环节必须用新版

第三步

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专题培训,重点抓:手写纪实规范、政治内容填写、联审材料收集

第四步

同步建立电子档案,纸质+电子一一对应,全程可追溯

法定归档材料清单(缺一不可)

入党申请书

入党志愿书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政治审查材料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转正申请书

重要提醒

· 新版施行后应使用新版,请咨询上级确认过渡期安排

· 材料实行终身追责,发现旧表混用、内容造假,倒查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责任

· 档案中须体现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占比,机关干部比例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