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规章】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屏管理制度
日期:2025.07.02
为充分发挥校区LED电子显示屏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发布校区重要信息,宣传、展示校区形象,同时也为规范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息发布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信息发布内容
1.新闻类信息,校区建设发展的突出成果及校内外的重要活动信息。
2.欢迎类标语,校区迎接上级部门领导、专家莅临指导等方面的标语。
3.通知类信息,校区各单位管理规定以及重大活动、会议、讲座等临时性信息。
(二)信息发布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遵守校区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校区公共信息为主体,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涉及各单位敏感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
二、审批和预约使用
(一)LED电子屏包括A1东门、A1大厅、B1大厅、B2大厅、C1西大厅、C2西大厅、C3西大厅、C4西大厅、C5西大厅、C6西大厅、风雨操场等。
(二)依照“先预约先办理”的使用原则,如遇安排冲突,相关单位应当遵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筹协调。
(三)使用电子屏需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
(四)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只负责播放提供方所提供资料,发布内容由提供方负责。
附件: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屏使用申请表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