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工会职能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带领全校工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    
2、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各分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工会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协调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积极教育教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教研教改、精品课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
5、密切联系教职工,听取和反映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搞好送温暖工作,有情有责地为教职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