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
日期:2022.12.27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和动态监管,充分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和争先动力,以绩效为先导,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绩效评价原则
1.全面覆盖。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指标》(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指标》),将全省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纳入评价范围。在120工程建设序列中增加30所种子校,省级暂不给予经费支持。通过办学绩效评价,既要完成120工程项目学校的动态调整,又要全面掌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整体情况。
2.公平公正。各级评价主体要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严格审查各学校上报的办学绩效佐证材料,客观准确地为每一所学校打分,对不清楚或把握不准的数据要认真核实,再做评价,确保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3.竞争择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学校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做到优中选优。综合各地各学校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发展增量、创新特色等因素,同等情况下,向市县政府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力度大、取得国家级标志性办学成果多的学校倾斜。对于出现重大舆情、安全稳定事件、严重师德师风问题和在审计、纪检、督导中发现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二、绩效评价目标
坚持绩效导向,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提升质量为核心,开展绩效评价,择优扶强,绩效结果与经费挂钩,通过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120工程,遴选120所左右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下简称120工程)项目学校,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建设20所精品校、90所名牌校(名牌一档30所、名牌二档30所、名牌三档30所)和10所特色校,同时培育建设30所种子校。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项目建设学校,激励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打造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双优”校。
三、绩效评价机构
由教育部门牵头,财政部门配合(简称省级管理部门),建立专家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下设工作办公室,由河北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与平台
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依据《绩效评价指标》,在120工程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平台,收集学校办学绩效信息,为办学绩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和线上评价平台。《绩效评价指标》主要由政府推动、规划管理、办学条件、立德树人、“三教”改革、校企合作、质量效益、资金管理等八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外,资金使用统计时间以自然年为基准,即前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其它数据统计时间以学年为基准,即前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
五、绩效评价实施
(一)评价时间
每年9-11月开展全省办学绩效评价。
(二)评价流程
1.学校自评。全省所有职业学校每年9月份完成数据填报及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
2.市级评审。各市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每年10月中旬完成本市120项目学校的评价工作,并将结果在线提交;完成其他中职学校评价工作,结果分为A(15%)、B(35%)、C(50%)、D四档,其中A档为优秀(其中部分为候选种子校,名额由省厅下达),B档为良好,C档为一般,D档为较差学校,不设固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评定;并将候选种子校名单在平台上提交;形成市级评价报告(包括120项目学校评价情况和其他学校评价情况),并上传平台。省属中职学校由省级管理部门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价,要求同上。
3.省级评审。省级管理部门于每年10月下旬完成省级评价工作。
(三)结果公示
每年11月上旬,省级部门在网站上对120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六、资金支持
省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年度项目学校财政支持总额,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精品校、名牌校(分三个档次)、特色校三类项目学校,分类核定每一档次项目学校基础支持资金额度,同一档次项目学校支持资金额度基本相同。
省级财政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对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等标志性办学成果的学校进行奖补。
附件: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
附件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2)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
序号 | 赋分 | 观测点 | ||
A1 政府推动 (15分) | B1 统筹规划 | C1 | 3 |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机制;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C2 | 3 | 优化整合区域内各类职成教育资源,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 | ||
B2 投入支持 | C3 | 3 | 政府设立职成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本级政府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逐年提升。 | |
C4 | 3 | 落实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所需分担经费。 | ||
C5 | 3 | 将15%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标准拨付经费。 | ||
A2 规划管理 (12分) | B3 办学方向 | C6 | 2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突出职教类型;专业设置和人才供给结构不断优化;服务县域经济或本地经济发展情况。 |
B4 管理机制 | C7 | 2 | 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意识形态领域建设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特色,形成典型特色案例。 | |
C8 | 3 | 制定和有效实施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了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机制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完善。 | ||
B5 干部队伍 | C9 | 3 | 校长符合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接受任职资格培训;建立中层干部竞聘机制,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 | |
B6 遵纪守法 | C10 | 2 | 学校内控机制健全,办学行为规范,在各项办学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学生实习、学生资助、校企合作、招生就业等工作中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 |
A3 办学条件 (15分) | B7 校园设施 | C11 | 3 | 30 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县级职教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150 亩),城市学校不低于 6.6 万平方米(99 亩);30万以下人口的县(市、区)分别不低于 66000 平方米(99 亩)、40000 平方米(60 亩)。 |
C12 | 2 | 有400米环行跑道体育场或不少于200米塑胶硬化操场;体育设施及器材能满足体育教学需要;卫生保健、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配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设备。 | ||
C13 | 2 | 图书馆纸质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其中专业图书和报刊要占到50%以上。 | ||
C14 | 3 | 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要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 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 2500 元。 | ||
B8 数字校园 | C15 | 3 | 建有专业教学资源库和教学平台;建有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数字校园能流畅登录省、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和教学平台。 | |
C16 | 2 | 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学校总出口带宽不低于 100M;教学场所均配备必要的多媒体设备,学生用计算机达1台/7人,教师用计算机达1台/1人。 | ||
A4 立德树人 (10) | B9 思政建设 | C17 | 2 | 落实中职思想政治课程标准; 按照规定选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其他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实习实训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
C18 | 4 | 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师生比不低于 1:350 的比例;承接并建成省级及以上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承接并建成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课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承接并建成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 | ||
B10 思政创新 | C19 | 4 |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教职成〔2022〕13号)建立全员导师制;建有校级及以上名班主任工作室;入选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育案例;形成校级及以上德育特色案例。 |
A5 三教改革 (22) | B11 教学文件 | C20 | 1 |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教案等齐全,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
B12 专业建设 | C21 | 2 | 建立专业设置规划与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有2个省级以上骨干、特色专业。 | |
C22 | 1 | 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确实发挥作用。 | ||
B13 教师队伍 | C23 | 2 | 师生比不低于1:20;专业课教师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教师学历水平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占5%以上;从行业企业聘任的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10%~25%。 | |
C24 | 1 | 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形成有效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和选拔培养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建有产业导师聘任机制和管理制度;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5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开展多渠道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有特色的校本培训。 | ||
C25 | 5 | 建有校级以上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有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授予的国家级、省级专家(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技术能手等)称号;有中华职教社评选的黄炎培杰出校长奖、杰出教师奖;教师参加技能大赛(含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得市、省、国家级奖励。 | ||
B14 课程教材 | C26 | 3 | 建有完善的教材管理机制;创新教材形态,推行形式多样的校企双元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教材;有教材被确定为国家规划教材;主编教材获得国家级、省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表彰。 | |
C27 | 2 | 建立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符合培养目标要求;骨干专业均有校级以上在线精品课程。 | ||
B15 教研教改 | C28 | 5 | 深化课堂革命,广泛应用新型教学模式及行动导向教学方法;学校教研制度健全,开展校本研究,有专门经费保障;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取得省部、国家教学成果奖。 |
A6 校企合作 (6分) | B16 体制机制 | C29 | 3 | 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承担省级、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1+X”证书制度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
B17 实习实训 | C30 | 3 | 校企合作制定学生岗位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范;积极落实学生岗位实习责任保险政策;校企合作建设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
A7 质量效益 (15分) | B18 规模质量 | C31 | 4 |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精品校不低于3000人,名牌校不低于2000人,其他学校不低于1200人(艺术、体育类学校不低于300 人);年职业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
C32 | 5 | 学生在教育系统或人社系统举办的技能大赛中获奖;毕业生就业率(含升学)在95%以上;入选市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典型案例。 | ||
B19 示范带动 | C33 | 3 | 承接并建成“三全育人”典型学校;承接并建成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承接并建成国家职业教育数字校园试点校;学校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建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老年大学示范校。 | |
C34 | 3 | 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承接省级以上大赛或各项活动;是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 ||
A8 资金管理 (5) | B20 资金效率 | C35 | 3 | 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地方政府支持项目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大;合理安排资金,高效规范,上一年度7月1日前完成财政专项进度60%,12月1日前完成90%以上。 |
C36 | 2 | 建立科学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资金支出合理,凡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后列支。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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