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档案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5.07.09
各部门、各单位:
档案工作是真实记录学校发展历程,为学校工作提供参考与凭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完整系统地收集和保存学校档案,根据《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院发〔2022〕22号)《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立卷归档制度》(院发〔2022〕24号)规定,结合上半年档案收集情况,办公室(档案馆)将于11月8日(星期五)至12月13日(星期五)接收各部门(单位)补缴的各类档案材料。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缴范围及内容
(一)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度产生的但还未移交至办公室(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材料。
(二)各部门(单位)自建校以来至2023年度产生的但还未移交至办公室(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材料。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对照《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移交情况一览表》(附件1)确定补缴年份;参考《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归档范围和归档标准一览表》(附件2)确定补缴内容。
二、归档要求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的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对本次归档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单位)协助提供材料。
(二)归档材料的稿本、文本必须有序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档案材料,必须按要求整改后方可移交。
(三)归档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部门(单位)要准备好自存和备用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移交
(一)各部门(单位)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完毕后可联系办公室(档案馆)办理移交,交接双方要当面检查核实,并按归档要求进行验收。
(二)归档部门(单位)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交接目录》(附件3),档案材料必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移交。
(三)本次档案补缴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星期五),待补缴完成后,办公室(档案馆)将对2017——2023年度档案收集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并通报结果。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档案资源建设离不开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请高度重视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确保学校档案完整性。如需办公室(档案馆)业务指导,请及时联系档案管理人员李立娜,联系电话18932521160。
(二)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精细化考核。
附件:
1.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移交情况一览表
2.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归档范围和归档标准一览表
3.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交接目录
办公室(档案馆)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