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日期:2025.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室是学校的重要教学资源,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加强教室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室管理目标是:管理体制科学,运转机制灵活,保障教学有力,满足教学要求,优质服务教学。

第三条 教室管理总体要求是: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

第四条 学校教室主要供全日制在校生上课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使用、擅自占用教室。

第二章 教室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室内喧哗和打闹。

第六条 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教室,不准乱扔纸屑、杂物。

第七条 禁止损坏教室内各项设施设备,不准拆卸各种固定设备或各种电器、仪器。不准在桌椅上、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用刀具砍、划桌椅或在桌面上切割物品,一经发现,照价赔偿。

第八条 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关电器。

第九条 任课教师对教室卫生负有监督责任。如果发现教室过于脏乱,应在课间安排值日生清洁教室,保证卫生符合要求。

第十条 各班级、部门因举办报告会、讲座、补课等活动时,需要使用流动教室的,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任何人不得自行安排,以免扰乱正常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所有教室禁止从事教学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